各处(室、办)、院(部)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相关人选的报名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人的基本条件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,争做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;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、传播知识、塑造新人,充分展现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的光荣形象;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,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;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。
2.在我省城区各级各类学校(包括幼儿园、普通中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、高等院校等)任教累计满30年(含30年及以上)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3.从教年限按从教当年当月起算,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10日。其中,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,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。
4.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,不再颁发。
二、报名程序
个人申请——部门初审——人事处审核——学校审定——填写《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》
三、上报时间
各部门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(理工大厦409办公室),联系人:高海洋,联系电话:0791-82137116。逾期不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人事处
2024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