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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南昌理工学院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6-14 18:40|栏目: 通知公告 |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南昌理工学院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
各处(室、办)、院(部):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》赣教师字〔2024〕4号有关精神,为做好我校相关集体和个人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       1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的评选推荐范围:高等学校(含高职)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。

2.“全国模范教师”的评选推荐范围: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,即具有教师资格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。

3.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的评选推荐范围: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、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。

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,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,可以推荐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重视思想政治工作,凝心聚力,廉洁奉公,规范管理,锐意进取,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,不断增强办学实力,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:

高等学校二级机构:

1.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,积极推进“三全育人”,教风好、学风正、教学科研质量高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、创新团队;

2.在党建工作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招生就业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、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。

(二)全国模范教师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求真务实、爱岗敬业、传播知识、塑造新人,充分展现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的光荣形象,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模范教师”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行为世范;

2.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守好一段渠、种好责任田,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;

3.坚守教育教学一线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围绕教材、教法不断改革,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,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(实训)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,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;

4.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敬重学问、关爱学生,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,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;

5.在教育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,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
(三)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牢记使命责任,勇于担当作为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,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推荐作为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,信念坚定,品德高尚,堪称楷模;

2.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守好一段渠、种好责任田,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;

3.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,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,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、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;

4.工作作风优良,廉政勤政,办事公道,工作业绩突出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敢于负责,勇于担当,善于作为,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;

5.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,勤勉尽责,忠于职守,在本单位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(一)自愿申报。符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部门和人员自愿申报(相关报名材料见附件)。

(二)部门初审。各二级单位择优确定拟推荐对象。

(三)学校遴选。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评选,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公示。

(四)校内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。

(五)公示无异议,整理材料,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评选,指派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评选条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。

(二)各部门于2024年6月18日中午12: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16办公室(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zk@nut.edu.cn),逾期不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联系人:徐凤婷

联系电话:0791-92137986


附件:

附件1-2024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推荐对象汇总表.pdf

附件2: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.doc

附件3: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.doc

附件4: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.docx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6月14日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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